适用对象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授权人(申请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基本色播的参保人员;
被授权人(使用人)为授权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且被授权人已参加基本色播。
(二)基本色播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正常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或居民基本色播待遇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根据不同情形选择对应业务办理: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备案:退休后在自治区外定居并且户籍转入定居地。
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备案:跨省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跨省异地工作人员备案:自治区外工作、学习等,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
跨省转诊人员备案:限于技术等原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医疗机构难以确诊和治疗,需转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
跨省异地急诊人员备案:自治区外工作、居住、生活等不超过6个月,因出差、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
跨省临时就医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因本人原因需要临时在外省就医直接结算的人员。
(三)10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门慢定点医疗机构扩诊)
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或居民基本色播且享受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病毒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参保人员。
(四)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或居民基本色播且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按不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情形提供相应材料:
提供“户口簿色播”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户口簿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提供居住证明(本人或所投靠亲属的异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任选其一,及本人与所投靠亲属的关系佐证材料,关系佐证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无法提供的,提供个人承诺书)(居住证明和关系佐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提供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明确写有备案地址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提供自治区内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广西基本色播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就医证明》。
提供急诊住院材料(有急症病情描述的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或入院记录)。
2.其余事项线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
常见问题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身份
普通居民
(城乡居民)
为新生儿办理
(城乡居民)
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
老人
(退休人员)
相关政策
缴费标准
2025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色播个人缴费标准
400元/人/年
集中缴费时间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色播费集中缴费期
2024年9月至12月底
办理流程

首次参保居民需要先办理参保登记再进行参保缴费
缴费凭据
通过“广西税务 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银行移动智能终端 (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相关政策
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色播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费,出院时便可直接结算报销有关医疗费用。

预参保登记
范围
母亲(或父亲)一方为广西户籍,且在住院期间尚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初生新生儿,可在出生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含自治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基本色播预参保登记。
登记信息
初生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姓名为母亲(或父亲)姓名之女(子),证件类型为其它类型,证件号为母亲(父亲)身份证号加X(女)或Y(男)。多胞胎的,证件号为母亲(父亲)身份证号加“大”或“小”B。
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色播信息系统医院端为出生新生儿办理预参保登记,登记成功后制发新生儿预参保登记卡。
完善信息
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应及时办理户籍登记,并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办理社会保障卡。

出生超过3个月的新生儿不能办理预参保登记。须取得户籍身份信息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色播参保缴费。
下列办理渠道选择其一
医保缴费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年份:
当年缴费
次年缴费
新生儿预参保登记成功后,应及时通过“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APP缴费,也可到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柜台缴费。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未缴费的,预参保登记信息作废,需到医保经办机构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已预参保登记并缴费的新生儿,按规定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修改参保信息,办理正式参保登记后,次年缴费需到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身份确认并缴费。
缴费凭据
通过“广西税务 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银联“云闪付”等线上渠道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银行移动智能终端 (POS机)、自助办税终端等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银行柜面、协议扣款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三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 (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终端打印 )。
相关政策
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为本单位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色播参保登记手续。
相关政策
如您准备换个城市工作,可办理转移接续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转入地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未享受退休人员色播待遇。
②转出地处于暂停参保状态,有实缴且无欠费记录,未享受退休人员色播待遇。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网上办理: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窗口办理: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相关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由个人按照参保地规定缴纳基本色播费。具体规定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办理流程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在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灵活就业人员色播业务,业务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申办材料
1.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序号
1
2
提交材料名称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
保险申报表》
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原件/复印件
原件
原件或复印件
份数
1
1
纸质/电子版
纸质
纸质
特定要求
网上办理免提供
提供证件原件的,扫描后归还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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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色播申报表》(含填写范本)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网上办理: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窗口办理: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
相关政策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出工作岗位,且基本色播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需满5年以上),可申报色播在职转退休,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色播待遇。

色播在职转退休申报指南
参保单位或个人应在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结后及时申报色播在职转退休。
单位为参保人员申报在职转退休的,缴费年限不满足医保退休待遇条件时,一次性补缴费用需从单位账户扣缴,若单位不承担职工后续的色播费用,应及时办理色播减员手续而非在职转退休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及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续可继续逐年缴费或自行办理退休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完养老退休手续之后,自行申报色播在职转退休。
办理程序
受理
参保单位或个人提出在职转退休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即时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初审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复核

不足年限一次准补缴费用核定
对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或在职期间以住院色播或单建统筹基金方式参保但选择以统账结合方式退休的,进行一次性补缴费用核定,出具退休人员基本色播补缴通知单。

在职转退休
达到享受退休人员基本色播待遇条件,或不足年限但已足额缴纳一次性补缴费用的,予以办理在职转退休。

结果反馈
医保经办机构发送短信通知业务办结。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2.电话查询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查询电话。
3.网上查询
网上办理:通过原办理渠道查询。
窗口办理:微信扫描受理单二维码查询。